栏目:留学生落户 人气:0 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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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归国学历认证流程解析)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对于国(境)外文凭的真实有效性以及同中国大陆学历学位体系对应关系的唯一权威的确认方式。学成归国后,对于大家报考公务员、高等教育学位,入职国企外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保入户等都有关联。今天小U就跟大家介绍一下认证流程,方便准备回国的同学。
首先打开官网:
左边导航栏建议大家逐一点开,通读一遍。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线系统使用手册中有非常详尽的表格填写说明,可以注册以后一边对照一边填写。
右边就是注册填表的地方。付款递交后,可以在账户里查询认证进度。申请人可登陆认证系统查看其认证申请的认证进度。如在评估过程中需补充材料,也可登陆系统查看到需补交的材料内容,并在线上传相关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要求
1.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一并提交英语证书;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个人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页。
4.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此外,申请者视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辅助材料,具体请见官网
特别提醒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3.目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由于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部分省市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我们建议留学人员在归国之前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
4.2018年1月1日之后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需要再对认证证书进行翻译。
缴费标准及方式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人民币360元/件。认证申请人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均可),即可进行在线支付,支付流程按系统提示即可。认证结果邮寄服务费(EMS):北京市内15元/件,中国大陆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25元/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95元/件。学历学位认证系统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申请人在认证系统完成注册及在线申请后,需在线支付认证费用。支付完成,认证申请即提交成功。备注:认证申请人需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均可)进行在线支付。
办理周期
注:自2014年起,认证结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EMS特快专递邮寄给认证申请者。特别提醒认证申请者,必须在认证申请系统中正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免出现认证结果无法按时寄达的问题。认证申请网上提交后,邮寄地址将不能更改。
在认证结果寄出的同时,认证系统将会发送邮件及短信通知,申请人根据通知可在认证系统中查询到EMS单号,并据此单号在“全国邮政特快专递”官网进行快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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