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保障房 人气:0 日期:2023-09-01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积分入户/居转户 落户咨询
(没房的深圳人赶紧看!深圳公租房、安居房最新消息来啦)
不知道为何
最近这段时间
有很多小伙伴
都开始关心公租房和安居房的消息
几乎每天都有一千多人来问
既然大家有需求
作为一个贴心的小编
怎能不满足大家
小编翻遍了各大官网
终于找到了关于保障房的新消息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的
《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
项目清单中显示
共有487个重大项目
其中就包括14个人才安居及保障房项目
机场地块DU09-69人才住房项目光明光侨路保障房安居瑞龙苑安居尚龙苑坪山竹坑保障房石岩(福田)保障性住房项目八卦岭宿舍区改造项目人才安居中芯国际11-2地块项目
图源:摄影图(ID:)
人才安居老坑01-21地块项目海王福馨雅苑[塘下涌居住(保)地块]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长圳安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宝城38、39区新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莲花街道香蜜二村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小编只找到这个最新消息
目前
还没看到轮候、认租/认购相关的消息
小编将持续关注
一旦有新消息
会第一时间发文告诉大家哒
还没有申请公租房、安居房轮候的小伙伴
要赶紧安排上咯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
图源:摄图网(ID:)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图源:摄影图(ID: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图源:摄影图(ID:
注意:不同办事站点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测评并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申请时建议使用电脑。
网址:
二、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即可预约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可离去备案回执单
图源:摄图网(ID:)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图源:摄图网(id)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
图源:摄图网(ID:)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3、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图源:摄图网(ID:)
注意:不同办事站点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测评并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申请时建议使用电脑。
网址:
具体申请流程与公租房相似
小编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需要注意的是
公租房和安居房是可以同时申请轮候的
但是只能申请成功后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入住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