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4-01-08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积分入户/居转户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推行企业服务新举措 保障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一户不流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推行企业服务新举措 保障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一户不流失)

  来源:读特

  12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鲘门监管所便民服务点热闹非常,数十位市民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咨询、办理业务。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下称“深汕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汕局主动作为,创新服务企业机制,从12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组团下沉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为此,深汕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8人专业团队,下沉到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镇开展更换证照、催促年报、核查失联市场主体等工作。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深汕局工作人员派发了相关的宣传资料,并对市民提出的证照更换、滚动年报、许可登记等疑问一一作出解答。同时,工作人员根据市民具体业务需要,耐心指导填写相关表格,集中为多家商事主体现场服务,共解决各类问题20余项。据介绍,活动当天现场受理了20多家商事主体的换证换照及注销业务,成功年报6家。现场办理业务的市民普遍反映深汕局办事效率高、现场服务成效明显。

  “我是土生土长的合作区居民,名下有一家杂货店,已经经营了20多年,今天过来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俊兴杂货店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办完业务还不忘为现场工作人员点赞,“他们工作做得很细致,服务周到效率高,我很满意。”

  据深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了解市场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完善其经营信息,规范其经营行为,不流失任何一家实际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深汕局制定了《关于组团下沉保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根据《方案》,深汕局设立内勤组和外勤组,首先以鲘门镇、鹅埠镇为试点,下一阶段将依次在小漠镇、赤石镇推广。

  深汕局局长周家贵表示,此次行动是深入落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旨在创新服务企业机制,助力辖区经济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市场监管应有的力量。

  今年以来,深汕局通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资本、人才向深圳第“10+1”区聚集,为深汕合作区打造产业新城、智慧新城注入不竭动力。截至11月底,深汕合作区新登记商事主体1448户,同比增长34.57%,其中企业580户,同比增长30.04%;个体工商户868户,同比增长37.78%。

  编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何泳文/图)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换@)

常见问题解答/ Problem solution

深圳市考限户籍吗?
深圳市考对户籍有什么要求?对公务员有过接触的小伙伴大概知道,户籍经常是公务员考试的一道门槛。深圳市考跟广东省考、广州市考一样,面向全国招考,你不是广东或者深圳的户籍也同样可以报考。18年深圳市考公.........
深户入户补贴会不会再涨?
深户的入户补贴现在是水涨船高。从2016年3月23号之后入户的,符合条件的入户人员的补贴进行了上调。本科起~条件就是入户一年内,有在缴社保。职人才有个年龄限制就是本科30岁研究生35博士40.未享.........
深圳的小伙伴快看!入户深圳的正确姿势来了
最近,很多小伙伴在后台问我们:如何积分入户?入户深圳有哪些条件?怎样快速入户深圳呢?翻看一下日历,才想起原来工作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很多人却还是不满意如今的生活状况,想要再寻求点突破和提升。年初问这.........
应届毕业生档案和报道证必须这样处理
目前很多大四学生应该已经毕业离校,大家是不是普遍认为只要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万事大吉了?其实这样想就错了,如果不把自己的档案和报到证处理好,会给自己以后的升学、工作等留下巨大的隐患,如档案和报到证.........
揪心!为了让孩子在深圳上学,这位非深户家长道出了很多人的心酸
北上广深这四个城市当中,外地居民最多的无疑是深圳,很多人选择在深圳这个城市打拼,就是因为深圳不排外,把深圳当做了第二个家,而大部分人都非常乐意把孩子接到身边,拿着卑微的薪水,也要让孩子在深圳享受到.........
解决“违法代缴”,并不能解决灵活就业者的社保困境
作者|贾拥民均衡研究所学术顾问浙江大学跨学科中心特约研究员来源|风声OPINIO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2年2月9日发布、于3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下称《办法》),.........